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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比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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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12-18 16:18
浏览次数: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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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 2012-12-18 截至日期: 2012-12-21
招标编号: GC20121218012  所属行业: 通用五金配件
地    区: 四川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未公布 
关 键 词: 配件 管件 

内容:
项目编号 GC20121218012 所属地区 凉山-普格县
项目名称 普格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
发布时间 2012年12月18日 截止时间 2012年12月21日15时
 

普格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 凉山州水务局 以 凉水发[2011]134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普发改[2012]比选备案42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普格县水务局
项目名称 普格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采购
建设地点 普格县螺髻山镇德育村、子热村,东山乡东方村等11个乡20个村
实施时间 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输配水PE管材193.13km及相关管配件采购
建设资金 中央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货物1 普基镇正街村,螺髻山镇子热村、德育村,文坪乡骆厂河村,特尔果乡特博波乌村,特补乡庙子湾村、甲甲沟村、红岩村、胜利村、特补乃乌村供水站管材管件采购
货物2 东山乡东方村、河东村,特兹乡则奎村、甲木村,夹铁乡仁加村,瓦洛乡火山村、捌拉村、洪子村,大坪乡团结村,祝联乡洛木村供水站管材管件采购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无 。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有生产和销售本标段招标货品的经营范围,具有有效年检(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符合本工程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2)被随机抽中的比选申请人参加评审会时,须带上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比选申请人近两年来至少有两个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业绩;(4)生产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5)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8)认证;(6)具有国家有关部委核发的专业生产PE管材的相关检测报告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国产产品卫生许可批件》;(7)近几年内无质量投诉或被逐记录;(8)生产企业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资格证明;(9)所有管材Pmin≥1.6Mpa,φ63以下PE管须打圈包装;(10)被随机抽中的比选申请人须在竞标之前,携带合同段内涉及的PE管样品到评审会现场;(11)需要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企业单位鲜章的复印件;(12)所有管材运输至工地,此次报价含管件费及运费;(13)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普格县“十二五”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几货物段的比选保证金,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银行转回单直接送达或传真至比选人。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2年12月18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12月21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普格县水务局

开户银行: 农行普格县支行

账  号: 22-645101040006634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货物1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65.37 4 
货物2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63.28 4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2年12月24日11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普格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普格县水务局

地  址: 普格县普基镇新建南路256号

邮  编: 6153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834-4773883

传  真: 0834-4773225

电子邮件(E-mail):

2012年12月18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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