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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县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溪镇)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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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2-11-12 22:35
浏览次数: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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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2012-11-12

截止日期:2012-11-20

 

招标编号:TYHH-2012-TDX-NCYS02 

 

所属行业: 水利工程

 

地      区: 湖南省

 

招标机构: 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内容:
招标编号: TYHH-2012-TDX-NCYS02
招标机构: 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 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务局
开标时间: [待定]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湖南省通道县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溪镇)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工管[2012]6 5号、怀化市发改委、水利局以怀发改农[2012]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及省级、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湖南省通道县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溪镇)
2.2合同编号: TD(2012)-NCYS-02
2.3建设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境内
2.4招标规模: 约 429 万元(以合理定价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通道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溪镇)的土建施工及管材、设备的安装,但不含管材及设备的购置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两个同类型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湖南水利厅公布的湘水建管[2011]88号文《湖南省2011年至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企业。
(3)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2] 29号》文有关建造师规定)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5)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6)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未完承建项目一经查出,中标无效,由第二名替补,以此类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于 2012 年 11 月 16日至 2012年 11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下列资料到怀化市鹤城区新时代广场南栋11楼11-20房购买含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
(2)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交在社保部门缴纳的本年度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和劳动合同(原件);
(8)近五年内两个类似工程业绩相关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或竣工证明原件);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签字和加盖单位章的诚信承诺书;
以上(1)、(9)资料留原件,其它资料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壹套(按顺序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身份证与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在投标时更换。
4.2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虚假原件及资料的,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湘水办[2012]29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道侗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137875059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621
邮政编码: 410007
联 系 人: 胡女士、谭女士
电 话:0731-88153738 0745-2779522
传 真: 0745-2779522
电子邮件: hntypgg@sina.com
诚 信 承 诺 书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参加湖南省通道县2012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溪镇)投标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怀化市水利建筑市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5、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6、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7、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8、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9、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0、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责任人常驻工地,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岗到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个月驻守工地有效工作日70%以上。
12、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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