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护栏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泌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道路交通护栏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
1. 项目编号 : 泌政采[2013]039号
2.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道路交通护栏 |
7650 米 |
钢管材质镀锌聚酯彩色粉末喷涂组合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泌阳县交通警察大队指定地点 |
合同签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 |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
3.3 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交通部交通工程产品工程隔离栏安装工程、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安装准用证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3.4 近三年内实施的类似100万以上交通设施业绩合同1份 。
3.5. 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参加谈判企业要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至发布公告之日止,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所递交响应性文件将不予评审。
3.6.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以上3.2-3.5项证照原件和证明材料原件谈判日资格审查时必查,没有原件的视为自动弃权。
4.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 文件的发售:
4.1 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 2013年7月10日 至 2013年7月17日 ,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接受报名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4.2 报名时参加谈判企业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1)本次谈判实行密封报名,报名函注明企业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封面上不能有任何标记)投至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险箱内;
(2)凭银行到帐凭证到报名处办理报名手续。
4.3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4.4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竞争性谈判文件费与谈判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报名时不收现金,汇款不齐不予报名。
5. 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20000元。参加谈判企业应在报名时交纳谈判保证金,并获取相应证明,谈判保证金必须从谈判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账户。
收款单位:泌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 户 行::工行泌阳支行
账 号:1715028419200005654
6.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13 年7月19日上午10时 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 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3年7月19日上午10时在泌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始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 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向采购人或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 项目咨询电话 :
采购人联系人:刘雪峰 联系电话:18839688396
采购中心联系人:张玉春 联系电话:0396-7916526
11. 监督部门:
泌阳县监察局
泌阳县人民检察院
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泌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泌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