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求购 » 管件管材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支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所需路灯及管材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规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7-02 21:14
浏览次数: 30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为会员后,您可以...
发布供求信息 推广企业产品
建立企业商铺 在线洽谈生意
还不是会员,立即免费注册
 
 
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 2013-07-02 截至日期: 2013-07-25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灯具
地    区: 山东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灯杆 发泡机 管材及管件 阀门 技术服务 聚乙烯 除锈机 法兰盘 拉伸机 球墨铸铁管 预制直埋保温管 玻璃钢管
内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支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所需路灯及管材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务局的委托,对其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支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所需路灯及管材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HYHAKFQ-201305-1
二、招标项目名称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北支路道路及管网工程所需路灯及管材购置项目。
三、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包:球墨给水管材及管件,第二包:路灯、电缆、玻璃管,第三包:热力管道管材管件,第四包:阀门。
招标内容含以上货物、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公开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投标人须为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招标项目的同一包中同时投标。
合格投标人特定条件:
第一包:球墨给水管材及管件
1 、投标人须为球墨铸铁管生产制造企业,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有效期系指:检测报告上注明有效期的以检测报告为准,未注明有效期的只接受 2009年1月1日 至本项目报名截止之日期间签发的检测报告)DN200及以上的产品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
3 、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第二包:路灯、电缆、玻璃管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路灯专业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或其就该投标授权的合法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报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 、具有相关部门出具有效期范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3 、开标时,必须提供灯杆灯具样品。灯杆提供自法兰盘(含法兰盘)以上 1米 的灯杆样品(含灯门)若不带样品按无效投标。
4 、投标人所投电缆若为外购的,电缆制造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开标时投标人提供以下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并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4.1. 电缆生产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 (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2. 要有 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范围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3 、 电缆样品(样品长度不少于 30cm )。其中,电缆并分层剥开。按封存样品验收。若不带样品按无效投标。
5 、投标人所投玻璃钢管若为外购的,玻璃钢管制造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开标时投标人提供以下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并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5.1. 生产制造商工商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5.2. 要有 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范围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3 、 玻璃钢管样品(样品长度不少于 30cm )。按封存样品验收。若不带样品按无效投标。
第三包:热力管道管材管件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温管材生产制造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美元除外】,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 或不低于300万美元 。
2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为包括DN300及以上口径的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型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有CMA、CNAS、ILAC认证标识,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有效期系指:检测报告上注明有效期的以检测报告为准,未注明有效期的只接受 2009年1月1日 至本项目报名截止之日期间签发的检测报告 】,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检测报告中应至少含以下内容:1)保温层:密度、导热系数、径向压缩强度、吸水率、闭孔率、空洞、平均孔空尺寸等。2)外护管:密度、拉伸屈服强度、断裂伸长率、纵向回缩率、长期机械性能、碳黑含量、碳黑弥散度、熔体流动速率等。3)保温管:保温层厚度、轴向偏心距、抗冲击性、预期寿命与剪切强度试验等。
3 、投标人须提供 2010年1月1日 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签订的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管口径不低于DN350业绩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管口径不低于DN400业绩一个)。(提供有效合同原件及履约证明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政府采购项目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
4 、投标人所提报管件若为外购,则还应提供经销资格证书或制造商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其它相关资料;
5 、投标人若外购相关管件(三通、弯头、变径、固定支架等),其管件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开标时投标人提供以下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⑴管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⑵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有CMA认证标识,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管件制造商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⑶管件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证书;
6 、投标人还应提供工作管制造商为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资料。(开标时投标人提供以下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⑴工作管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⑵工作管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
⑶工作管生产厂家须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局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上的被检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营业执照名称相符。
7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生产质量保证的设备和设施:
1 )聚氨酯发泡有高压且出料量最少达到每分钟 300L 的聚氨酯发泡机。
2 )有DN1000以上钢管表面处理能力的抛丸除锈机设备。
3 )有钢管管件表面处理能力的管件喷丸除锈机设备。
4 )有物理、化学试验的检验、检测能力,有万能拉伸机,热导仪。
5 )保温接口应有至少3台电热熔设备。
6 )保温接口应有现场发泡服务车(包含现场机械发泡机)
8 、投标人若为青岛地区以外企业,必须在青岛地区有工商局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分公司。
第四包:阀门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阀门产品的生产制造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工商注册资本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 、投标人 2010年1月1日 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备注:以上各包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材料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外购产品所需资质资格材料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地点 : 2013年7月3日 至 2013年7月15日 ,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售;购买标书时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等以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套(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进行登记备案。
六、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当日递交报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013年7月25日 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C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
九、凡对本投标文件提出询问 ,请于 2013年7月16日 17: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合肥路857号北村新苑5号楼2单元17楼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岗山路668号千智广场1101室
电 话:0532-86882555 85761207
传 真:0532-85761207
联 系 人:孙健、孙君、李宁
E - mail :hyhaqd@163.com hyhahd@163.com ( 开发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漳州路支行
账户: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账号:37101983910051008869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7月2日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更多..同类求购

[ 求购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