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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二环路金鸡山隧道拓宽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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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6-21 22:07
浏览次数: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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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 2013-06-21 截至日期: 2013-07-10
招标编号: 榕市市政招2013067 所属行业: 市政工程
地    区: 福建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306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二环路金鸡山隧道拓宽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12]15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建设-移交(BT) 施工监理 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二环路金鸡山隧道;
2.2.工程投资:25502.5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本工程改造全长1.38km,其中隧道拓宽长度576米(单洞),拓宽后隧道宽为16.5米,新建隧道两侧洞口接线道路与桥梁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双向八车道;
招标内容:道路、桥梁、隧道、配电房、水泵房、给排水、照明、电力、交通设施等工程(不含绿化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2.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注:施工工期为550日历天,缺陷责任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 监理服务费为428万元(注: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根据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核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2.7.本项目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全资公司或者中央企业所属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母公司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含隧道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投标人近三年来(2010、2011、2012)年平均监理费结算收入4000万元以上。
3.4投标人近3年内(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 完成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洞长度在600米及以上的市政或公路隧道工程监理任务。
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高级工程师(隧道专业),近3年内(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至少担任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洞长度在600米及以上的市政或公路隧道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任务;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它在建工程的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其他监理人员符合招标文件“人员配备基本要求”要求。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6 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文)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违规违法档案的。
3.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没有正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被责令停业、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形。
3.8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应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月内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完成在榕登记备案(如有违约处罚金30万元)。
3.9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200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提交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按榕建招[2012]32号及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7月10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到场核验登记,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fzztb.org )及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区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根据榕建招[2011]24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公司
地 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邮编:350004
电 话:0591-83300490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北路96号 ,邮编:350001;
电话: 0591-87674771-818 传真:0591-87674640 ;
联系人: 刘 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 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工程名称 )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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