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丹建招备字(2013)第27号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丹寨县县城供水二期工程 已由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黔发改投资 [2012]1888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丹寨县自来水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重要设备及重要材料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丹寨县县城。
2.2 建设规模:新增日供水能力 3 万吨,使丹寨县日供水能力达 4.3 万吨。
2.3 计划投资:约 5000 万元。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提供包括工程施工、供货、运输、交付、安装、调试、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和缺陷修复等全套服务。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厂区土建;二标段:配水管的土建和安装;三标段:重要设备购置(安装);四标段:重要材料中配水管材的购置)。
3 .招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与水处理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生产厂家必须具备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壹仟万元,是供应商的必须具备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贰佰万元;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家必须有卫生部 门 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必须具有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以上 (含二级,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划分为如上所述四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不接受单个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6 月 9 日至 2013 年 6 月 18 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在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环城东路原永华厂办公楼四楼) 持 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各成员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联合体各成员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生产厂家的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原件,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报名,省外的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入黔备案表原件。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 请于 2013 年 6 月 9 日 至 2013 年 6 月 18 日 (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在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环城东路原永华厂办公楼四楼) 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 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服务费 10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2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环城东路原永华厂办公楼四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网 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丹寨县自来水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丹寨县 |
地 址: 凯里市州政务服务大厅荷香居 2 栋 1 单元26-C |
邮 编: 557500 |
邮 编: 556000 |
联 系 人: 王俊 |
联 系 人: 吴寿成 |
电 话: 0855-3611240 |
电 话: 0855 — 8688858 |
传 真: |
传 真: 0855 — 8688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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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5 年 5 月 14 日 |
2013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