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013)建融招字第017号 所属行业: 中间体
地 区: 福建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聚乙烯 污水管网 双壁波纹管
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乐市古槐镇人民政府 的招标编号为 ( 2013 )建融招字第 017 号 的 古槐镇污水管网一期工程 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古槐镇人民政府 以 长发改基 [2013]40 号、古政 [2013]55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乐市古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长乐市财政拨款及古槐镇政府自筹,比例各半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 勘察设计 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古槐镇污水管网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长乐市古槐镇;
2.3工程建设规模: 古槐镇污水管网一期工程,主要收集古槐镇区及福北路沿线 17 个村庄污水。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为 1974.9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649.43 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
2.6.2内容: 本工程建设污水管段共计 29 处,总长度 18.43 ㎞ . 其中主管材采用聚乙烯( PE )双壁波纹管,管径 DN300-400 ;倒虹管 27 处,管材采用钢管,管径 D300 。截污工程 12 处。
2.6.3设计周期要求:方案优化设计10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勘察阶段:25日历日且满足设计需要。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3年 9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约 5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 (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 具备有效的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 ( 闽建法 [2007]15 号 )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 ( 榕建筑 [2007]92 号 ) 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7 根据闽建筑【 2011 】 7 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筑【 2011 】 7 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6 月 3 日至 2013 年 6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
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100 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7 月 2 日上午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职称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代替〔须持个人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约为 1649.43 万元,计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47.9252 万 元(包干使用),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乐市古槐镇人民政府 ;
地址: 长乐市古槐镇中街村直街 19 号 古槐镇人民政府 邮编: 350205 ;
电话: 13609573398 , 13905913669 ;
联系人: 林副镇长,林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 323 号五凤工业区 2# 综合楼二层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722566 传真: 0591-83722878 ;
联系人: 邹工、王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账 号: 1008 7029 3180 0188 8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 古槐镇污水管网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 ” (可简写)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 址: 长乐市郑和中路 190 号三层(惠航大厦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