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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至富湾供水管道工程管道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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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5-22 20:49
浏览次数: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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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 2013-05-22 截至日期: 2013-05-29
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其他钢铁产品
地    区: 佛山市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焊接钢管 供水管道 工程管道材料
内容:
荷城至富湾供水管道工程管道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
荷城至 富湾供水管道工程管道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荷城至 富湾供水管道工程管道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 已由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明发改资 [2012]2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佛山水业集团 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佛山水业集团 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荷城至 富湾供水管道工程管道材料采购项目(二标段)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明富路
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佛山市高明区,以明国路为起点,沿荷富路至明富路,全程约 1 0Km ,工程总投资5631万元。本招标项目该工程中的明国路-广明高速段,拟采购的DN1020、DN630及DN720钢管为该工程所需,投资约225万元。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是荷城至 富湾供水管道工程管道材料采购项目 所需的DN1020、DN630及DN720钢管以及相关配件的制造、采购和供货,以及后续的验收、质保期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本次管道材料采购以重防腐焊接钢管管材为主。
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if !supportLists]> 3.1 >![endif]>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经年审合格);
>![if !supportLists]> 3.2 >![endif]> 所投主材料的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if !supportLists]> 3.3 >![endif]>投标人自2010年5月1日至今,在中国大陆至少具有1个同类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同类项目是指供货的材质相同、合同金额不低于163万元;
>![if !supportLists]> 3.4 >![endif]>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if !supportLists]> 3.5 >![endif]> 投标人若不是本次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投标人须获得主材料制造商或区域代理商在本次投标中的唯一授权 ;
>![if !supportLists]> 3.6 >![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 3.7 >![endif]>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程治理办)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9 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往前顺推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申请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区域代理商)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加盖公章)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报名投标起止时间 :2013 年5月23日9时 至2013年5月29日17时 (节假日除外)
接受报名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受单位:招标人委托交易中心接受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报名投标人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回执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现金)不予退还。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814-817室(采联佛山分公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水业集团 高明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 同济西路16号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 同济西路12号永丰供水大厦 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张 先生                                            联 系 人: 黄 小姐
电 话: 0757-83367759                                  电 话: 0757-8320 5201-63
传 真: 0757-83367759                                  传 真: 0757-8320 5203
电子邮件: clfs075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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