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类别:货物类—机电设备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潜水泵询价通知书
SZCJ2013-WJ-X-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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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市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潜水泵 |
扬程6m,流量600m³/小时,功率18.5kw 降压启动 导轨,长度:5.5m |
2台 |
|
2 |
扬程6m,流量180m³/小时,功率5.5kw 普通启动 导轨,长度5.5m |
2台 |
注: 设备布局根据采购单位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询价响应单位可自行至采购单位进行勘察。成交单位需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负责将所有设备指导安装调试到位,实际工作量由响应单位勘察现场确认后,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报价,成交后总价不作调整。
二、质量、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
1、满足以上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
4、供方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将所有设备免费送货至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到位并培训采购单位相关人员操作。
5、免费质保要求:所有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
6、响应单位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询价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用于执行《吴江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3、响应报价表格式(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__
响应内容:
品名 |
所投品牌规格型号 |
所投产品参数(注明与采购要求是否有偏离) |
数量/单位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期 |
质保期 |
备注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注明产品免费质保期,并标明免费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
5、经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的勘察现场登记表原件。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递交响应询价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为:2013年5月14日11:00前送到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或者2013年5月14日13:00-13:30在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现场接受响应文件。询价响应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如分采购单元的注明采购单元序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必须是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示有效身份证及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原件)]。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13年5月14日13:30在吴江市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成交原则:
在不超过财政预算的前提下,满足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辅助材料、配件、指导安装、调试、人工、机械、存储、产品合格证、运输、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等。
2、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采购单元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 、询价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文件的同时提供捌佰元询价保证金(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形式:现金解款单、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转账)。未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未到帐的报价书将被拒绝。
账 户 名: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 号:30100188000004892
并将汇款单据复印件列入报价文件中。
4、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45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7、验收期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后20天内。
8、付款方式: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指导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在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如下A、B、C单据后由采购单位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货款,剩余货款待设备正常使用满二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以上所有支付款项均在需方向主管部门申请款项到账的前提下支付。)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由供需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吴江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9、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0、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材料为准。
11、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成交单位须提供询价响应文件资质材料的原件资料以备同复印件资料核对。
1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13、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同时刊登,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响应单位注意。
七、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联系人:庄天扬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大华 联系电话:0512-6308686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