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市政工程
地 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市污水再生利用排水管道工程已由新发改项目【2010】2624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市供排水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管材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喀什市污水再生利用排水管道工程
2.2 建筑规模:980米管道
2.3 建设地址: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15村
2.4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投资额度:600万
2.5 本工程招标为2个标段。
一标段为:管道施工
二标段为:管材采购(钢带增强聚乙烯(PE)波纹管,DN1500)
2.6 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管道安装方面具有DN1000两年以上安装业绩。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应当边施工边做恢复,施工完毕的同时恢复工作也应当完成。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管材采购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管材生产厂家及质量认证资格的管材生产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分公司(喀什市托克扎克路103号福源汇居小区一栋一单元302室)报名。同时,所有报名单位须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企业备案通过,并接受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的监督。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喀什市招投标服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市供排水总公司
联系人:朱 玲
联系电话:135656655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联 系 人:仲晓晖 刘 燕
电 话:0998-2553898 13709982508 15276070286
监督部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998-2572157 257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