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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康示范带建设项目潜水泵及柴油发电机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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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福建泉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3-17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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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加入日期: 2013-03-15 截至日期: 2013-04-03
招标编号: KP(Z)2013-0003 所属行业: 电力供应
地    区: 沈阳市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沈阳市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发电机 潜水泵 柴油机
内容:
 
沈康示范带建设项目潜水泵及柴油发电机组
沈阳市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康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就康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所需的沈康示范带建设项目潜水泵及柴油发电机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制造商或持有制造商授权文件的代理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及评标方法等请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KPZ20130003
(2)项目名称:沈康示范带建设项目潜水泵及柴油发电机组
(3)项目内容:潜水泵及柴油发电机组,具体数量、内容、规格及型号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产品需求与技术规范"。
(4)标段划分:该项目招标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潜水泵"项目;二标段为"潜水泵"项目;三标段为"柴油发电机组"项目。各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分别单独包封,并在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供应商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取得制造厂商就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含附页)。三标段柴油发电机组项目须同时提供柴油机及发电机厂家的书面授权书二者缺一不可,发电机企业还须提供柴油机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含附页。
(4)所投产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所投产品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6)所投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二标段提供潜水泵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三标段提供柴油机及发电机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二者缺一不可)。
(7)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
3.投标登记(报名)时间: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3年3月14日至2013年3月18日至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投标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3.1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取得制造厂商就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书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含附页)。三标段柴油发电机组项目须同时提供柴油机及发电机厂家的书面授权书二者缺一不可,发电机企业还须提供柴油机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含附页。
(3)所投产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所投产品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5)所投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二标段提供潜水泵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三标段提供柴油机及发电机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二者缺一不可)。
(6)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特别提示: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按招标信息公告中第3.1项"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文件"中所规定的条件,携带上述条款所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至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经预审合格后方可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注:报名及领取文件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
4.招标文件的领取:2013年3月14-3月18日投标人可至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联系人处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各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交纳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虽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6.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3日上午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6.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3日上午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未报名登记备案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地点: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8.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康平县境内买方(采购人)指定地点。
9.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康平县朝阳街(康平县财政局四楼)
邮政编码:110500
招标编号:KPZ20130003
联系电话:024-87337860 13840509227
传 真:024-87337860
联 系 人:闻 雪
沈阳市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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