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市政工程
地 区: 辽宁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投资函[2011]11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和辽宁汇阳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辽宁省科技馆中水处理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项目处于沈阳市浑南新城内,位于城市的三环路以外。项目区域内拟建辽宁省图书馆、辽宁省博物馆、辽宁省科技馆,各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辽宁省档案馆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辽宁省科技馆中水处理系统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具体招标范围
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辽宁省科技馆中水处理系统工程施工
中水处理系统的室外相关设备、中水处理池(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斜板沉淀池等)和相关配套设施、工艺管线(与相关管道的对接等)、电气自控系统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
2.3 招标内容:
2.3 招标内容:
辽宁省科技馆中水处理系统中的室外中水处理池(调节池、接触氧化池、斜板沉淀池等)和相关配套设施及相关设备和材料(包括中水处理站内的所有设备、管道、材料、阀门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并须保证通过环保相关部门的验收直至交付使用。
2.4 计划工期
本项目2013年4月4日开工,2013年5月30日交工;第十二届全运会文化场馆辽宁省科技馆的总项目竣工日期2013年5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城市给水排水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辽宁省住建厅办理了项目经理IC卡。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在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5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之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3月29日9时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
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5号火炬创业园B座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第十二届全运会接待场所基建办公室
辽宁汇阳置地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仝 英
电 话:024-31998271
传 真:024-8373866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5楼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周 杰
电 话:024-83731785
传 真:024-83731780
邮 箱: qyhjs12@163.com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