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各供应商:
弥勒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弥勒县水务局的委托,就饮水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MLCG20130227)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开标分项一览表),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整体中标,供应商应对标段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标段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事业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或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及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税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行为和信誉及合同履行能力,售后服务良好,有固定营业场所、地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镀锌管制造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
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证明其质量符合相应规范的产品,并按照招标文件(开标分项一览表)的要求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次招标除投标保证金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6 、供应商要保证热镀锌管在各方面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标准即国标管的标准(祥见附件二),并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 投标时必须带主要部件样品查验,中标后样品由甲方收留,验收后退还 。
7 、在投标时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审查:(一)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书、(二)营业执照、(三)税务登记证、(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五)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 、答疑事项: 2013年3月12日 上午11时前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将疑问书面传真或送至弥勒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弥勒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在 2013年3月15日 前予以书面答复;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三、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详见标书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13年2月27日 至 2013 年3月18日 上午9:00前(正常上班时间)
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云南省红河州 弥勒县政府采购中心(弥勒县弥阳镇西华路弥勒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单位直接到弥勒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登记(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审查(须加盖鲜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领取标书人身份证原件,审查通过方能领取标书)。采购中心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自带U盘拷贝。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3 年3月20日 上午9:00前(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3月20日 上午9:00止(北京时间)。
3 、开标时间: 2013年3月20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弥勒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如遇参与投标人多,移至八楼会议室)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 、结算根据实际发生数量乘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2 、货到验收后预付合同价款的80%,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安装完毕通水并通过县乡两级验收合格后付至95%(供应商须开具全额发票),质量保证金按货款5%扣除,通水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全部货款。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弥勒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县弥阳镇髯翁东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女士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0873-6127095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弥勒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县弥阳镇西华路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蒋 先生 李 女士 岳先生 朱 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73-612227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873-6122275
E-mail :jdl3866 @126.com
开户银行:弥勒县吉山信用社
开户名称:弥勒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账号:0600018870272012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