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代理经营
地 区: 河北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招标机构未公布
关 键 词: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指导意见》,邯郸市南水北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招标方案,拟对邯郸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征迁安置监理招标代理机构选用进行公开竞争比选,择优选定一个招标代理机构。
一、项目概况:
邯郸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是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工程邯郸段自南向北的于家店、白村、下庄、郭河、三陵、吴庄6个分水口门向邯郸市24个供水目标输水,全部采用管道输水方案,新建管线总长302.348km。主管材主要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和球墨铸铁管(DIP),管径范围DN250mm-DN1600mm。工程永久占地318.936亩、临时占地19862亩;24个供水目标分别为,马头电厂、邯钢十水站、邯钢新区、纵横钢铁厂4个企业水厂;邯郸市区铁西水厂、邯郸市东部新区水厂、马头3个水厂;永年县、成安县、肥乡县、临漳县、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曲周县、邱县、磁县12个县城水厂;肥乡工业园区、馆陶工业园区、永年标准件工业园区、永年西南工业园区、永年广府开发区等5个园区水厂。
二、比选范围:
完成邯郸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征迁安置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三、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中央投资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的招标代理机构。
2、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业绩要求:至少应具有1个水利工程业绩。没有达到项目业绩个数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
3、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至少6人。
4、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3年2月27日至2013年3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报名处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收费标准为: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在购买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复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
五、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水利网和河北省南水北调网上同时发布。
比选人:邯郸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邯郸市滏园街12号
联系人:王拥华
电话:0310—7099578;18630095985
电子邮件:hdnsbdgj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