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所属行业: 市政工程
地 区: 湖北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洪湖市曹市镇中心水厂扩建工程已 由 洪发改字[2012]17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洪湖市曹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招标人为 洪湖市曹市镇人民政府 。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洪湖市 曹市镇
2.2 规模:约376万元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洪湖市曹市镇中心水厂 加药间、净水厂、沉淀池、送水泵站、滤池、原水管道、清水池土建及安装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 同类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在洪湖市住建局已办理备案证、在洪湖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办理网员证的企业。《外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或洪湖市招投标信息网上下载表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3 年 2 月 26 日至 2013 年 3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洪湖市综合招投标中心中介服务室持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 ¥130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洪湖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洪湖市曹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洪湖市曹市镇
邮 编: 433200
联系人: 乐运福
电 话: 1350726045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四楼
邮 编: 433200
联系人:张华
电 话: 0716-2490859
传 真: 0716-249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