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城市输水复线及中部城区配水管网工程
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HJC(G)[2012]017号
黑河市城市输水复线及中部城区配水管网工程因招标失败,由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重新组织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1.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本招标工程为黑河市城市输水复线及中部城区配水管网工程,位于黑河市城区西部 。工程主要内容: 自小金厂取水头至净水厂,全长4.91㎞,采用DN800球墨铸铁管。
1.2 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工程 。
1.3 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1.4 工程总计划投资: 1782万元。
1.5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7月1日 开工; 2014年9月15日 竣工,工期 为807日历天。
1.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 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两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报名时间: 2012年6月6日 至 6月7日 ,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2.5 报名地点: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黑河市财政局307室)。
3.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持《黑河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核(确认)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为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如法人代表或代理人不能到现场报名,企业法人代表可授权其他人报名,报名人应持法人授权文件和本人身份证),以上所需原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 于 2012年6月6日 至 6月7日 ,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从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黑河市财政局307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4.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经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黑河政府采购办公室406室,联系电话:0456-8228580)审核通过。审核时,投标申请人填写《黑河市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核(确认)表》,携带注册时所有上传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 参加投标的代表如不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同时必须具备叁级项目经理或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授权委托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在开标前3天内以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材料报到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
5.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核,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获得中标资格。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12年6月27日 上午09时0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送达方式:直接带到开标现场。
8.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申请人,可电话咨询招标人本公告未尽事宜。
招标人:黑河市城乡建设局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黑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 黑河市龙滨路21号 办公地址:黑河市财政局307室
邮政编码:164300 邮政编码:164300
联系人:刘剑飞 联系人: 王浩宇
联系电话:13945720302 联系电话:0456-8220092
2012 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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