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度PE供水管材管件(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商应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商业信誉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类似材料供货或生产业绩的企业,有合同履行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的塑胶制造厂家或其委托的代理商 ; (4) 制造厂家或委托授权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代理商提供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5)必须通过国家机构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6)按招标内容要求提供公称压力0.8Mpa、φ63~400规格的单位长度重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制造标准:管材采用GB/T13663-2000、管件采用GB/T13663.2-2005国家标准(提供PE管 ) 、 技术要求及参数);(8) 投标单位介绍信,企业简介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0)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质证明。
以上证件报名时可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时必须带原件 ,而且应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 产品质量: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开标时间: 2013年1月15日上午十点整
地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饶县凤凰西大道
联 系 人:郑国坚 郑录 军
电 话:0793-8462520
二 0 一三年一月十日